首页 > 最新动态 > 【国家部委】三部委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最新动态
【国家部委】三部委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4-09-103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自主开放的决策部署,引进外资促进我国医疗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拟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物技术领域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拟进行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药品临床试验(含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药品注册上市、药品生产、伦理审查等规定要求,并履行相关管理程序。

二、独资医院领域

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试点地区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同时,要加强部门间会商,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试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及时识别、有效防范风险,扎实推进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监局。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
2024年9月7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声明】本文为转载,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不对其准确性及观点负责。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010-65499352,我们将立即处理,以保障各方权益。


温馨提示

近期微信公众平台调整了推送机制

订阅号的阅读列表不再按发布时间排序
请把微信公众号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设为星标

才会第一时间看到我们的文章
设星标,不迷路!


往期热点


◆【重要通知】关于组团参观、考察德国杜塞尔多夫国际医院及医疗设备用品展览会(MEDICA 2024)的通知
◆【重要通知】第七届(2024)中国医疗器械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通知
◆【精彩回顾】2023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重点工作——分支机构
◆【精彩回顾】2023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重点工作——协会活动&发声
◆【产业年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2023产业年会盛大启幕
◆【行业活动】第27届全球医疗器械法规协调会(GHWP)年会暨技术委员会会议在上海召开
◆【创新周】第六届(2023)中国医疗器械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暨医疗器械创新周圆满落幕
◆【创新周】医疗器械创新周璀璨启幕,参赛项目又创新高!
◆【重要通知】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报告2023》的通知
◆【协会活动】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2023政策年会在京召开
◆【行业活动】第六届中国医疗器械警戒大会召开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