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邮件反馈至zfsfgc@nmpa.gov.cn。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医疗器械管理法》公开征求意见反馈”。
2.信函邮寄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北露园1号,邮政编码10003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医疗器械管理法》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x
(阅读原文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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