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是2026年8月13日—9月1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kgskjc@nmpa.gov.cn,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附件: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附件: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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