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药监妆〔2025〕18号),持续推进化妆品审评审批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4月3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请将意见反馈(见附件2)至hzpjgyc@nmpa.gov.cn。在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
1.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阅读原文点击下载)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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