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相关要求,现组织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5年度自查报告填写工作:
一、填报主体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第十二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二、填报时间
2026年3月11日14:00-2026年4月30日23:59
三、填报地址
https://zwfw.yjj.beijing.gov.cn
四、填报要求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第十二条,年报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五、填报操作指南
图文版用户手册见附件。
六、其他要求
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报系统近期用户访问量较大,如遇到登陆或操作问题,您可以:
1.发送电子邮件至jszc2025@163.com。详细描述“办理何类事项时遇到什么问题”,注明联系方式并上传问题截图,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建议优先发送邮件,技术热线繁忙)。
2.拨打技术支持热线:400 900 1866。服务时间:9:00-18:00(工作日)
有关填报内容的疑问可咨询各区监管部门:
附件: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企业年度自查报告_用户手册
(阅读原文点击下载)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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